2025年四川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5人公告
2025-09-16 17:07:32 |文章來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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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和省、成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規(guī)定及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都江堰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5名。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進入事業(yè)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此次招聘對象為符合《附件1: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6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應聘人員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guī)定時間取得有關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6.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guī)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按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的尚處于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8.現役軍人、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高校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應聘人員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報名方式和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高,F場報名
(1)北京大學:2025年9月27日14:30—17:00,北京大學邱德拔體育館。
(2)清華大學:2025年10月21日上午,清華大學祖龍廣場。
(3)武漢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成都人事考試網、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通知。
(4)提交資料:應聘人員須本人提交《附件2: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2),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7日09:00至10月31日17:00。
初審時間:2025年10月27日09:00至11月1日17:00。
(2)報名資料投遞郵箱:詳見附件3《附件3: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表》。
(3)提交資料:應聘人員須將《附件2: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報考崗位指定的報名郵箱(郵件“主題”處注明:應聘事業(yè)單位名稱+應聘崗位代碼及名稱+姓名+專業(yè)+畢業(yè)院校)。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公告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以及其他資格條件,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填報、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以電話通知的形式告知應聘人員,F場報名應聘人員,由現場報名工作人員對其提交的報名資料現場資格初審,初審結果當面告知應聘人員。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通過資格初審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察中的復核和審核聘用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在任何時候、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崗位調整
同一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流程參考:首頁→政務公開→基礎信息公開→人事信息→公選公招)。
(六)提醒
考核當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考核。準考證將通過郵件方式發(fā)送至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郵箱,請注意查收并及時打印。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核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有效期限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請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過期或丟失的,請務必在考前及時到公安機關換領或補辦。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核成績計算方式為(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申論》,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開考比例:同一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3.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
5.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為本批次參加“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筆試考試所有人員有效的筆試成績平均分,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按照確定的面試入圍比例,在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進入資格審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及人員名單與筆試成績一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
(二)面試資格審查(原件校驗)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進行。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相關手續(xù)見附件4《附件4:報考須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以及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僅進行1次。遞補相關事宜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面向社會公布。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方式為現場答辯,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該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考生放棄或缺考出現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四)公布考核總成績、確定人選名單
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成都人事考試網、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面試人員的考核總成績。根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人選(如因總成績相同,造成名次并列,無法等額確定人選的,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排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確定人選簽訂就業(yè)協議。擬確定人選放棄的,按照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如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排序)。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都江堰市人社局負責組織確定人選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相關事宜及人員名單在成都人事考試網、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核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不超過2次。如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排序,確定遞補進入體檢人員。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考察工作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有關規(guī)定進行。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都江堰市人社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人選達不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疾旖Y論不合格的,應當向考生說明相關理由。
進入考察人員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遞補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不超過2次。遞補相關事宜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面向社會公布。
(三)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備案(核準),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guī)〔2024〕3號)《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規(guī)〔2025〕1號)等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其他
(一)赴外公開考核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成都人事考試網、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的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后,在都江堰市工作滿5年(起算時間自聘用之日起)方可按有關規(guī)定流(調)動。
(五)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公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九、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一)報名條件及政策咨詢電話:
028-89741027(都江堰市人社局,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紀律監(jiān)督電話:
028-61929141(中共都江堰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附件1: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x
附件2: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報名表.docx
附件3:2025年“蓉漂人才薈”都江堰市事業(yè)單位赴外公開考核招聘單位基本情況表.xlsx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16日
手機端鏈接:https://m.sydw8.com/2025/0916/529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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